去年全国二手车销售量超过1900万辆,二手车交易已经成为汽车交易的重要部分。
3月14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近四年来共受理审结涉二手车买卖纠纷案件82件,案件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诉讼理由以交易中存在欺诈为主,二手车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不公开等问题。
李某花费55万多元从某品牌4S店购买了一辆二手车,之后他发现这辆车发生过重大事故。李某Kaiyun官网中国认为,这个品牌的官方网站上宣传他们具备二手车的检测能力,并承诺经过认证和出售的二手车没有发生过重大损伤,但现在他们隐瞒车辆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事实,故意出售给自己,认为这一行为构成欺诈,因此李某起诉到法院,要求4S店退一赔三。
4S店认为,他们已经根据现有技术手段尽到了审核义务。经法院核实,这辆车确实为全损车,最终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诉求。
2021年到2024年,三中院共受理并审结二手车买卖引发的消费者权益案件82件,都是二审案件,案件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诉讼理由集中在车况或检测结果与约定不符,车辆无法过户,交易中存在欺诈或没有全面披露信息。
三中院副院长薛强介绍,消费者因为出卖人、中介人存在欺诈或者未全面披露信息而主张权利的案件数量是最多的,占64.6%。消费者主张欺诈行为的类型主要分为故意隐瞒车辆里程数、故意隐瞒车辆代码等相关信息、故意隐瞒事故信息、故意隐瞒车辆部件检测信息四大类。
薛强指出,目前二手车交易模式规范性不足,车况认定标准难以统一。车主、中介人将关键信息模糊处理,比如对事故车辆严重程度不明确,仅描述为“车辆有过碰撞维修”。对于车况鉴定难以形成统一、公认的鉴定标准,部分中介人在合同中单方降低问题车辆认定标准,规避自身义务。
购买二手车时,消费者应认真审阅合同,全面检查车辆,发现车辆问题及时检验并留存证据。三中院立案庭庭长黄海涛建议,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应认真审阅合同,发现存在“汽车一经出售概不退换”等免除己方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应当及时提出异议。在提车时,应注意全面查验车辆外观、内饰的细节,要求出卖人提供车辆维修历史记录。对于新能源车辆,着重核实车辆电池、电机、电控情况及质保情况。提车后一旦发现车辆问题,及时到专业机构检验并留存相应证据,沟通解决方案时,注意通过视频、录音等方式妥善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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