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53亿辆,其中汽车3.53亿辆。这一数据为二手汽车市场提供了充足的车辆来源,加上汽车行业“以旧换新”政策的推动,二手车交易得以快速发展。
然而,在二手车交易中,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时有发生,故意隐瞒车辆事故信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甚至恶意欺诈消费者。例如,北京市民金先生购买了一辆行驶里程仅7100多公里的二手品牌车,价格为55万余元。购车后Kaiyun开云不久,他发现车辆存在异常抖动等问题,经检测和调查,发现这辆车曾发生过重大事故。金先生认为作为官方特约经销商的4S店隐瞒了这一信息,构成欺诈,遂起诉要求退还车辆并进行3倍赔偿。
在法庭上,金先生提供了该品牌汽车官方网站的宣传材料,显示其销售的二手车无重大损伤,通过官方认证二手车110项标准检测。最终法院认定,汽车销售公司在与金先生达成交易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侵害Kaiyun开云了金先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构成欺诈。一审判决退还车辆并进行3倍赔偿,汽车销售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撤销合同、退还购车款并支付3倍惩罚性赔偿金。
法官提示,二手车经营企业应依法诚信经营,如实告知消费者车辆性能及是否发生重大事故等重要信息,任何隐瞒行为都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在另一个案例中,北京的张女士购买了一辆电动车,销售人员明确告知她车辆更换过后电机。但购车后一个月,张女士得知车辆曾发生过剐蹭事故。张女士认为汽车销售公司故意隐瞒事实,请求法院判决退还车辆并进行3倍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汽车销售公司已将更换电机的重大事实告知张女士,且未发现车辆右后轮部位受损情况,主观上并无刻意隐瞒意图,不构成欺诈。但公司未全面查询车辆信息,侵犯了张女士的知情权,最终判决赔偿10万元。
此外,河北石家庄的冯先生通过网络拍卖平台购买了一辆二手车,成交后发现车辆被查封无法过户。冯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成交确认书并退还购车款。法院审理后认为,网络拍卖公司对车辆可能被查封的情况是明知的,但向冯先生承诺车辆没有问题,现车辆因被查封无法办理过户,冯先生有权要求拍卖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冯先生与网络拍卖公司解除成交确认书,拍卖公司返还购车款。
法官提醒,消费者通过网络拍卖渠道购买车辆时,要特别注意隐藏风险。对于拍卖平台披露的信息,如车辆维修记录、事故情况等关键问题,消费者需详细询问了解,避免仅凭字面理解做出判断。收到车后若发现瑕疵,要及时固定证据,留存相关凭证,并尽快完成过户手续,避免遇到不可控因素导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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