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开展2025年宁波市二季度消费券活动,其中汽车消费券具体包括汽车购新消费补贴、新车首保消费补贴、二手车消费券补贴。
活动时间: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消费者需在购车或购险后通过云闪付“宁波消费券”小程序提交申报材料,最终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23:59,逾期未提交或材料错误、不完整者视Kaiyun平台官方为自动放弃。
(3)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车企购置汽车新乘用车的,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之间,可领取2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至30万元之间,可领取3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可领取4000元。补贴先到先得,以实际锁定额度为准。总资金用完或活动截止,活动即结束。
(4)补贴模式:个人消费者至发券平台上传购车相关资料,包括购车发票、银联交易POS小票或交易凭证、车辆识别代码(VIN码)、车牌号、机动车登记证书、联合承诺书、身份证照片、银行账户信息等。由销售车企负责先审核购买人申报资料,再经发券平台复核后锁定补贴额度。在申报资料审核完成且活动统一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发券平台按接收申报资料顺序,向消费者发放购车补贴,先报先得,发完即止。
(5)其他说明:车企须在购车发票备注栏注明“已领取政府消费券补贴”。汽车购新消费券不可与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叠加,但可与新车首保消费券叠加使用,每个政策每辆车仅能享受1次补贴。若因退车、重复申报等原因导致补贴错发,车企为唯一责任人,须追回重复补贴金额,若未能及时追回,车企承担所有补贴损失。所有申报材料需在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提交或修改补正信息,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未补正信息的,不予补发。
补贴发放:审核通过后,补贴额度将被锁定,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按申报顺序发放至消费者账户。若总资金提前用完,则活动即时终止。
政策叠加:购新消费券不可与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同时享受,但可与新车首保消费券叠加使用。
(1)活动对象:活动期间,于宁波地区购置新乘用车并首次购买车辆商业保险的个人消费者。
(3)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在参Kaiyun平台官方与活动的车企购买汽车新乘用车并首次购买车辆商业保险的,车辆商业保险发票金额在3000元(含)至5000元之间,可额外领取2000元;车辆商业保险发票金额在5000元(含)至8000元之间,可额外领取3000元;车辆商业保险发票金额在8000元(含)以上,可额外领取4000元。补贴先到先得,以实际锁定额度为准。总资金用完或活动截止,活动即结束。
(4)补贴模式:个人消费者完成购车与购险后,至发券平台上传相关资料,包括保单、车辆商业保险保单发票、购车发票(购车发票时间需为4月1日后)、承诺书、身份证信息及银行账户等。由销售保险公司负责先审核购买人申报资料,再经发券平台复核后锁定补贴额度。在申报资料审核完成且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发券平台按接收申报资料顺序,向消费者发放购险补贴,先报先得,发完即止。
(5)其他说明:新车首保消费券可与汽车购新消费券叠加,也可与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叠加,但只能二选一,每辆车仅可享受1次首保消费券补贴。若消费者在一年内退保,需退还相应补贴资金。消费者提供补贴退还相关证明材料,平台方确认款到后,保险公司方可办理退保。所有申报材料需在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提交或修改补正信息,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未补正信息的,不予补发。
叠加规则:首保消费券可选择与购新消费券或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叠加,但每辆车仅限享受一次首保补贴。
退保约束:若消费者在一年内退保,需退还全部补贴,保险公司须在平台确认资金到账后方可办理退保手续。
(1)活动对象:活动期间,于宁波地区购置二手乘用车(非营运车辆,不包含新车交易),并开具购车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3)补贴标准:购买5万元以上的二手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在享受企业优惠政策后,依据购车发票金额分三类享受政府消费券优惠:5万元≤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补贴1500元;2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35万元,补贴3500元;35万元≤购车发票金额,补贴5500元。二手车消费券活动,活动期间单用户限参与一次。
(4)补贴模式:个人消费者需至发券平台上传购车相关资料,包括购车发票、银联交易POS小票或交易凭证、车辆识别代码(VIN码)、车牌号、机动车登记证书、联合承诺书、身份证照片、银行账户信息等。由二手车销售车企负责先审核购买人申报资料,再经发券平台复核后锁定补贴额度。在申报资料审核完成且活动统一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发券平台按接收申报资料顺序,向消费者发放购车补贴,先报先得,发完即止。
(5)其他说明:经销商须在购车发票(含二手车销售发票)备注栏注明“已领取政府消费券补贴”。若因退车、重复申报等原因导致补贴错发,车企为唯一责任人,须追回重复补贴金额。若不能及时追回,车企需承担所有补贴损失。每辆车一个自然年内只能享受1次补贴。所有申报材料需在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提交或修改补正信息,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未补正信息的,不予补发。
1.购车人需关注补贴申报材料审核进度,因资料不完整、不正确导致申报材料退回的,需在审核退回后7日内更改补正相关信息,逾期未补正信息的,将视为申请作废,需重新提交补贴申报材料。
2.补贴申报材料退回期间不占用补贴名额,如因此导致补贴资格已满无法再次提交的,由消费者承担相应责任。
3.消费者提供的收款银行卡号须为补贴申请人本人62开头银联借记卡,并确保账户可正常接收补贴资金。如因消费者提供的银行账号错误、账户受限等问题打款失败的,原则上给予1次修正机会,如修正后银行账户信息仍打款失败的,视为放弃补贴。
目前已开展2025年宁波市二季度消费券活动,其中汽车消费券具体包括汽车购新消费补贴、新车首保消费补贴、二手车消费券补贴。
目前已开展2025年宁波市二季度消费券活动,其中汽车消费券具体包括汽车购新消费补贴、新车首保消费补贴、二手车消费券补贴。
目前已开展2025年宁波市二季度消费券活动,其中汽车消费券具体包括汽车购新消费补贴、新车首保消费补贴、二手车消费券补贴。
目前已开展2025年宁波市二季度消费券活动,其中汽车消费券具体包括汽车购新消费补贴、新车首保消费补贴、二手车消费券补贴。
目前已开展2025年宁波市二季度消费券活动,其中汽车消费券具体包括汽车购新消费补贴、新车首保消费补贴、二手车消费券补贴。
目前已开展2025年宁波市二季度消费券活动,其中汽车消费券具体包括汽车购新消费补贴、新车首保消费补贴、二手车消费券补贴。
宁波高新区汽车消费券正在申请中!活动时间为2025年1月3日-2025年3月10日(开票、行驶证以及付款日期均需要在此期间)。
宁波高新区汽车消费券正在申请中!活动时间为2025年1月3日-2025年3月10日(开票、行驶证以及付款日期均需要在此期间)。
宁波高新区汽车消费券正在申请中!活动时间为2025年1月3日-2025年3月10日(开票、行驶证以及付款日期均需要在此期间)。
宁波高新区汽车消费券正在申请中!活动时间为2025年1月3日-2025年3月10日(开票、行驶证以及付款日期均需要在此期间)。
宁波高新区汽车消费券正在申请中!活动时间为2025年1月3日-2025年3月10日(开票、行驶证以及付款日期均需要在此期间)。
宁波高新区汽车消费券正在申请中!活动时间为2025年1月3日-2025年3月10日(开票、行驶证以及付款日期均需要在此期间)。
【导语】:目前已开展2025年宁波市二季度消费券活动,其中汽车消费券具体包括汽车购新消费补贴、新车首保消费补贴、二手车消费券补贴。
活动时间: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消费者需在购车或购险后通过云闪付“宁波消费券”小程序提交申报材料,最终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23:59,逾期未提交或材料错误、不完整者视为自动放弃。
(3)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车企购置汽车新乘用车的,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之间,可领取2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至30万元之间,可领取3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可领取4000元。补贴先到先得,以实际锁定额度为准。总资金用完或活动截止,活动即结束。
(4)补贴模式:个人消费者至发券平台上传购车相关资料,包括购车发票、银联交易POS小票或交易凭证、车辆识别代码(VIN码)、车牌号、机动车登记证书、联合承诺书、身份证照片、银行账户信息等。由销售车企负责先审核购买人申报资料,再经发券平台复核后锁定补贴额度。在申报资料审核完成且活动统一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发券平台按接收申报资料顺序,向消费者发放购车补贴,先报先得,发完即止。
(5)其他说明:车企须在购车发票备注栏注明“已领取政府消费券补贴”。汽车购新消费券不可与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叠加,但可与新车首保消费券叠加使用,每个政策每辆车仅能享受1次补贴。若因退车、重复申报等原因导致补贴错发,车企为唯一责任人,须追回重复补贴金额,若未能及时追回,车企承担所有补贴损失。所有申报材料需在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提交或修改补正信息,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未补正信息的,不予补发。
补贴发放:审核通过后,补贴额度将被锁定,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按申报顺序发放至消费者账户。若总资金提前用完,则活动即时终止。
政策叠加:购新消费券不可与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同时享受,但可与新车首保消费券叠加使用。
(1)活动对象:活动期间,于宁波地区购置新乘用车并首次购买车辆商业保险的个人消费者。
(3)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车企购买汽车新乘用车并首次购买车辆商业保险的,车辆商业保险发票金额在3000元(含)至5000元之间,可额外领取2000元;车辆商业保险发票金额在5000元(含)至8000元之间,可额外领取3000元;车辆商业保险发票金额在8000元(含)以上,可额外领取4000元。补贴先到先得,以实际锁定额度为准。总资金用完或活动截止,活动即结束。
(4)补贴模式:个人消费者完成购车与购险后,至发券平台上传相关资料,包括保单、车辆商业保险保单发票、购车发票(购车发票时间需为4月1日后)、承诺书、身份证信息及银行账户等。由销售保险公司负责先审核购买人申报资料,再经发券平台复核后锁定补贴额度。在申报资料审核完成且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发券平台按接收申报资料顺序,向消费者发放购险补贴,先报先得,发完即止。
(5)其他说明:新车首保消费券可与汽车购新消费券叠加,也可与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叠加,但只能二选一,每辆车仅可享受1次首保消费券补贴。若消费者在一年内退保,需退还相应补贴资金。消费者提供补贴退还相关证明材料,平台方确认款到后,保险公司方可办理退保。所有申报材料需在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提交或修改补正信息,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未补正信息的,不予补发。
叠加规则:首保消费券可选择与购新消费券或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叠加,但每辆车仅限享受一次首保补贴。
退保约束:若消费者在一年内退保,需退还全部补贴,保险公司须在平台确认资金到账后方可办理退保手续。
(1)活动对象:活动期间,于宁波地区购置二手乘用车(非营运车辆,不包含新车交易),并开具购车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3)补贴标准:购买5万元以上的二手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在享受企业优惠政策后,依据购车发票金额分三类享受政府消费券优惠:5万元≤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补贴1500元;2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35万元,补贴3500元;35万元≤购车发票金额,补贴5500元。二手车消费券活动,活动期间单用户限参与一次。
(4)补贴模式:个人消费者需至发券平台上传购车相关资料,包括购车发票、银联交易POS小票或交易凭证、车辆识别代码(VIN码)、车牌号、机动车登记证书、联合承诺书、身份证照片、银行账户信息等。由二手车销售车企负责先审核购买人申报资料,再经发券平台复核后锁定补贴额度。在申报资料审核完成且活动统一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发券平台按接收申报资料顺序,向消费者发放购车补贴,先报先得,发完即止。
(5)其他说明:经销商须在购车发票(含二手车销售发票)备注栏注明“已领取政府消费券补贴”。若因退车、重复申报等原因导致补贴错发,车企为唯一责任人,须追回重复补贴金额。若不能及时追回,车企需承担所有补贴损失。每辆车一个自然年内只能享受1次补贴。所有申报材料需在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提交或修改补正信息,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未补正信息的,不予补发。
1.购车人需关注补贴申报材料审核进度,因资料不完整、不正确导致申报材料退回的,需在审核退回后7日内更改补正相关信息,逾期未补正信息的,将视为申请作废,需重新提交补贴申报材料。
2.补贴申报材料退回期间不占用补贴名额,如因此导致补贴资格已满无法再次提交的,由消费者承担相应责任。
3.消费者提供的收款银行卡号须为补贴申请人本人62开头银联借记卡,并确保账户可正常接收补贴资金。如因消费者提供的银行账号错误、账户受限等问题打款失败的,原则上给予1次修正机会,如修正后银行账户信息仍打款失败的,视为放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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