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引导商贸领域快速发展,全面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消费氛围,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我市针对汽车、百货、超市、成品油等行业,计划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2025松原市“新春消费季”消费券促销活动,发放消费券总金额500万元!
1.百货类、超市类、成品油类消费券活动时间:2025年2月28日14:00至3月31日20:00;
2.汽车类总体活动时间:2025年2月28日14:00至4月18日20:00;
3.汽车补贴券信息上传时间:2025年2月28日14:00至3月28日20:00;
4.汽车补贴券审核时间:2025年3月1日9:00至4月3日20:00;
5.汽车补贴券发放时间:初审、复审全部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发放;
6.汽车补贴券使用时间:2025年3月1日09:00至4月18日20:00。
1.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拟定汽车销售企业(名单附后),购买5万元及以上小型、微型乘用车(含新能源车、混合动力车),不包括营运车辆和二手车。
2.购买车辆发票日期需在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28日。申请名额先到先得,以消费者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时间为序,资金用完活动即止。
消费券总发放额度:500万元。消费者在参与企业现场核销,核销以实际消费金额为准,到店立减,名额用完即止。
分为百货类消费券90万元、超市类消费券50万元、成品油类消费券100万元、汽车补贴券260万元,共计四种类型。
1.百货类消费券:消费满400元抵扣50元、满800元抵扣120元、满1600元抵扣300元(金银珠宝类商品不参加此次活动、销售数字不进入统计口径的非企业统一核算商品不参加此次活动、参与家电和手机国补的商品不能参加此次活动)。
2.超市类消费券:消费满120元抵扣20元、满300元抵扣60元、满500元抵扣100元(参与家电、手机国补的商品不能参加此次活动)。
4.汽车类补贴券:购汽车满5万元到不满10万元获赠2000元补贴券(其中:200元超市券、300元加油券、500元百货券各两张);满10万元到不满20万元获赠3000元补贴券(其中:200元超市券、300元加油券、500元百货券各三张);满20万元及以上获赠4000元补贴券(其中:200元超市券、300元加油券、500元百货券各四张)。
1.活动期间内,消费者下载云闪付APP并实名认证,在参加活动商家使用云闪付APP绑定62开头银联卡扫码支付,应用云闪付扫码核销(主扫与被扫)消费券。名额有限,领完为止。同一用户每类面值消费券仅可核销1次(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3.消费者手机需开启定位功能,并给予使用期间定位权限。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或其他系统问题则无法享受活动优惠,不支持部分退款。
②选择“新春消费季”购车惠民补贴活动,进入后点击“授权登录”,同意授权申请。
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销售方名称需与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名称一致)。
③机动车登记证书(绿本的第一页和第二页)。在补贴券发放到位之前,建议不要更改车牌号或者更名过户。
①审核包含机审、初审、复审三个阶段,由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进行机审和初审,松原市商务局负责复审。
②补贴券将于2025年4月8日前审核发放。复审通过后将补贴券发放至消费者本人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
③如因上传图片不清晰、资料上传不全等原因,云闪付平台提示退回“待修改”,申请人需在2025年3月28日20:00时之前补充材料再次提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⑤如因个人材料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且遇名额使用完毕的情况,相应名额将不予保留。
①在复审通过后,云闪付APP会显示“复审通过”,补贴券发放至消费者本人云闪付优惠券并短信通知。
①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只可申报其名下一辆汽车的补贴券(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亲自申报)。
②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任何消费者或者汽车销售企业如出现作弊违规行为,上传虚假材料占用名额(例如为抢占名额上传其他人的证件材料)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③补贴券直接发放给购车人,汽车经销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享受补贴券资金。
④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应当做好汽车补贴政策的学习、宣传、活动解释等相关工作,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⑤用户在申请、领取、使用补贴券期间需保持云闪付手机号一致,中途不得私自更换手机号,如更换手机号导致领取不到补贴券,不予补发。
2.消费者手机需开启定位功能,并给与使用期间定位权限。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或其他系统问题则无法享受活动优惠,不支持部分退款。
3.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4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收集消费券核销详情(包括: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核销金额、核销类型、交易商家信息),以便进行检查与核实,需商家无条件配合。
5.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得消费券。参加活动企业出现消费商品类型和核销券种不匹配的行为,将永久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得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3.用户获取购车补贴券后,可在参与核销企业使用云闪付进行扫码交易(主扫或被扫),云闪付补贴券限2025年4月18日前使用,逾期失效。
4.在使用定向补贴券抵扣订单金额时,支付金额需高于补贴券全面金额1元及以上。即满201元减200元、满301元减300元、满501元减500元。
5.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云闪付绑定银行卡余额不足、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可能导致无法使用定向补贴券。
6.云闪付补贴券失效前,当用Kaiyun开云户在交易时使用补贴券抵扣,如发生撤销、退货等反向操作,用户实际支付金额原路退回至原支付银行卡,定向补贴券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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